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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0-31 17:13:42   来源:卫生局

    量,进行质量控制和孕管工作的评估,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任

    务。同时注意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资料统计分析和利用。

     (五)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的使用和运转

     1.各地应建立统一的孕管卡(册):孕管卡(册)内容包括自早孕建卡登记

    开始至产褥期、产后健康检查,结束为止,母婴主要病史、体征及处理情况,是孕

    产期全过程的病史摘要或索引。孕管卡(册)是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系统管理,

    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互通信息,加强协作的媒介,又是进行保健管理分析的原始

    数据资料。

     2.卡(册)的使用和运转: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省或

    市、地)制定统一的使用和运转程序,但应该简便易行,提高效率,避免重复、繁

    琐。

     一、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运转程序:

     1.乡(镇)卫生院或有条件的村妇幼保健人员负责对所管辖地区内的怀孕妇

    女建立孕管卡(册),并进行早孕检查和初筛高危孕妇,专册登记工作。凡可疑高

    危孕妇者应转乡卫生院建卡,专案管理,村可协助管理。

     2.将卡(册)交孕妇本人或乡卫生院保管,孕妇定期在指定的乡(镇)卫生

    院或村卫生所进行产前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

     3.孕妇入院分娩时应将卡(册)交分娩单位或由保管单位转出,出院时分娩

    单位应完整填写分娩及产后母婴情况,预约好产后健康检查日期,并负责将卡(册

    )转送产妇休养地或居住地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产后访视。

     4.村、乡(镇)妇幼人员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并填写卡(册)。

     5.产后健康检查后,检查单位收回卡(册),并将新生儿情况小结。定期集

    中卡(册)交回孕产妇居住地乡(镇)卫生院。

     6.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县(市)妇幼保健单位。

     7.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本县(市)孕管工作的有关资料,

    进行分析,定期逐级上报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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