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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路桥通行费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8-4-30 17:20:42   来源:
贷款路桥通行费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申报材料
审批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贷 
路 
 
凡通过收费站的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备车以及军队,人民警察部队的自用车(不包括军队所属企业,军队参加地方营运及承担非国防开支工程,承担地方建设工程的车辆)和经省交通厅核准认可的其他免征车辆外,均应收取车辆通行费。
 
 
 
1、一级公路:摩托车、简易农用车每车次3元;二吨(含)以下每车次12元;二吨以上每吨次6元。
2、二级公路:摩托车、简易农用车每车次3元;二吨(含)以下每车次10元;二吨位以上每吨次5元。
3、普通收费公路(桥梁、隧道):9吨以下(含9吨)的车辆按原标准收费;10吨以上(含10吨)的车辆,其中9吨部分按原标准收费,以上部分按3元/吨次收费;20吨以上按20吨收费。
4、免费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应主动出示免费车辆凭证,经验证后免费通行,不得冲岗。
交公路发[1994]686号、赣财综字[1995]153号、赣价费字[2001]20号、赣价费字[2001]70号
 
通行费免缴通行证工本费
 
 
 
办证时按每证每季30元的标准收取通行证工本费
赣计收费字[2002]742号、赣交稽征计财字[2002]18号、抚物价证字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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