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人大
莲花县政协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服务大厅: 公民办事 | 企业办事 | 表格下载 | 天气预报 | 信息查询 | 在线办理 |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服务大厅>>>企业办事>>>工商监管>>>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装、修理、维护保养、操作),安全监管人员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20 11:48:53   来源:
办理部门: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办理依据:
  (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办理条件:
  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办理程序:
  (一)有关作业人员向设区市或省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
  (二)审查申报人员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组织培训;
  (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
  (五)考核合格发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培训考试时间)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锅检大楼513室
  邮编:330029 电话:(0791)8180693 8325624
  监督电话:(0791)8180827 8180821
 
 
 
主办:中共莲花县委 莲花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Email:lh_webmaster@pingxiang.gov.cn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赣ICP备06001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