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确定的预缴期限分期申报和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应报送如下资料:
⑴《月、季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1式3份);
⑵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材料;
⑶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⑷资格认定或税收优惠审批文书;
⑸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延期申报通知书;
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或出具的其他资料证件(⑵—⑹资料各1式1份)。
申报征收岗人员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申报表格填写是否规范、申报项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完整、与电脑记录内容是否一致。审核无误的,当即受理,录入征管业务软件并开票,同时在申报表上签名和签注受理日期后退回纳税人1份;审核有问题的,当即退回纳税人补正。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1份留办税服务厅作会计核算凭证,其它传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