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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登记管理----重新登记程序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7 16:10:55   来源:工商局

  重新登记按开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期满后继续经营的,可持原执照和有关证件申请换发新执照。其档案中有关证件继续有效的,则不必再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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