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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登记管理--歇业登记程序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8 8:36:50   来源:工商局

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登记须提交下列证件:

  (1)歇业申请书。个人合伙歇业申请书由全体合伙人签署。

  (2)清付帮手、学徒的工资证明。

  (3)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上述证件齐备后,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歇业登记表》,报登记机关审批。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歇业的,收缴其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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