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办案开展了对重点行业的系统预防、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和以案释法的警示预防,取得了良好效果。四年来,我院到有关单位举办法制宣传讲座16次,上街下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1次。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维护了法律权威,维护了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纠正了一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2件,公安机关重新审查后立案8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4人,其中已批捕4件4人,移送起诉后4件4人被判有罪;纠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2件3人,公安机关均已撤案。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依法保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查批捕起诉中,共依法追捕12人,追诉8人,决定不批捕33件45人,不起诉12件12人。 三是依法开展刑事和民行审判监督,重点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不判等问题。四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提起抗诉7件,抗诉后获改判3件;立案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3件;处理刑事赔偿案1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件,抗诉后获改判1件。 四是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监所检察工作,对脱管人员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了行政拘留所工作人员刘某等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件;纠正了违法收押案件2起、刑期计算错误1起;对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10余次,并就监所的安全防范管理提出建议40余次。
四、坚持抓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从转变执法观念入手,全面实施素质强检建设工程,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业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讨,从执法思想、执法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摆并坚决纠正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案件、法律文书、统计报表、诉讼档案质量大检查,认真查摆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的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素质强检”工程建设三年规划》,有计划地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业务学习培训,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四年中有5人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陆续招录检察人员10人,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四是狠抓廉政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廉洁自律,为全院做出了榜样;廉政警示教育做到了每月一次,起到了警钟长鸣的效果;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和执法活动,发现问题苗头坚决予以制止纠正,做到了防患未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院党组的高度肯定。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做好检察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是要紧紧依靠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几年来,市院及上级院关于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我院都能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执行;向县委、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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