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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22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7-3-29 8:38:52   来源:政府办

    一要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发案较多的抢劫、重大盗窃等案件,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二要规范审限管理,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所有案件都要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三要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将司法的被动性与工作的主动性相统一,确保所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要加强内部监督,审判监督部门要及时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夯实基础,大力加强法院物质建设
    一要努力改善司法装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交通、通讯、法警装备等设施,提高司法效率。二要抓好审判大楼建设。深挖内部潜力,开源节流,杜绝浪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年内,要落实审判大楼建设用地,力争尽快立项,早日建成。
    六、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
    一是要始终坚持和服从县委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使司法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不断向前推进。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把我们带上了新的征程,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起跑线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我们将携手并肩,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把我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创造新的业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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