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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7年3月22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7-3-29 9:35:33   来源:政府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泉源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四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四年工作的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1月换届以来,在中共莲花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县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推动了人大工作
    过去的四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
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开展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和行使人事任免等职权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始终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准确地把握了人大工作的前进方向,做到了与时代同步发展,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二、注重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人大常委会把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监督的重点,胸怀大局,心系百姓,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县正确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工作汇报。四年来,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创新审议机制,精心选定全县重大的、长远的、宏观的、全局的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认真审议。本届县人大常委会
共筹备召开了5次代表大会,会议都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县计划、县财政预算报告,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依法召开了2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审议和决定县域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经济运行情况,县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审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搜集翔实的数据和资料,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了机关工作的开展。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切实保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效手段。过去的四年,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拓展执法检查领域,在全省各县(区)率先对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城市规划法、价格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社会失业保险条例、婚姻法、药品管理法、电信条例、政府采购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公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15项法律法规的执法
检查。在部署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次执法检查都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检查组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在审议中,即肯定了成绩,又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并要求执法主体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跟踪督查整改工作情况,注重执法检查的实效,使执法检查变成了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如2003年在种子法执法检查中,针对农户私自制种直销、无证经营稻种、销售稻种档案不完善、销售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向县政府职能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县政府职能部门边查边纠,并根据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根据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县委、县政府联合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种子的繁育和销售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此外,县人大常委会多次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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