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萍乡市委萍委[2006]2号文通知,经市委研究决定:
刘龙生同志退休(从2006年2月起执行退休工资)。
请有关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2006年2月6日
主题词:干部退休 刘龙生 通知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6年2月6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