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萍乡市委萍委[2006]3号文通知,经市委研究决定:
免去肖放萍同志中共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06年2月9日
主题词:干部免职 肖放萍 通知
抄 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6年2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