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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炳星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莲干[2006]24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8 9:45:37   来源:组织部

中 共 莲 花 县 委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刘炳星同志2005年8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5年9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李泉源同志、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周秋文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刘志南同志2005年9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5年10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任科员林传华同志、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李金开同志、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副主任科员贺发金同志、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贺金妹同志2005年10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5年11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陈复兴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湖上乡政府彭志明同志(保留副科级待遇)2005年11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5年12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县物资总公司朱桂明同志(保留副科级待遇)2005年12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6年1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县统计局主任科员刘许南同志、县人大办主任科员刘阁黎同志2006年1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6年2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县粮食局主任科员谢开元同志、琴亭镇政府杨春秀同志(保留副科级待遇)2006年2月到龄退休,从到龄的下个月2006年3月起改发退休工资。

请有关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2006年3月10日

 

 

主题词:干部退休          刘炳星等      通知    

发:县委老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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