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莲 花 县 委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萍乡市委萍委[2006]42号文通知,经市委研究决定:
刘家富同志任中共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免去孙家群同志中共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06年7月7日
主题词:干部职务任免 刘家富等 通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6年7月7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