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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聂晓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莲干[2006]78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8 10:28:33   来源:组织部

中 共 莲 花 县 委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免去聂晓葵同志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免去严漫泉同志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刘绍华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县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吴昌荣同志任县委党校校长;

免去洪光星同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李仕峰同志任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刘海林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刘礼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指导员;

免去谢文清同志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刘卫星同志任县公安局琴水分局教导员;

谢晓雄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韩晓刚同志任琴亭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副科级);

胡庭杰同志任坊楼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副科级);

免去肖柏生同志县交通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贺连缘同志中共县扶贫开发办(革命根据地贫困地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尹晓武同志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张志坚同志在县煤检站保留副科级待遇,免去其县煤检站纪检组组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06年8月31日

 

 

主题词:干部职务任免      聂晓葵等      通知    

  送: 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 ,县纪委、 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6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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