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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松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莲府发〔2006〕17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0-23 15:31:12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谢松林同志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江波、欧阳灿云同志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兆林、刘晓旭同志任县招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李显勋、朱治平同志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中田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免去江丽娟同志县档案馆馆长职务;

免去刘连承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智锋同志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勇同志2005年8月任职试用期满,任县公安局良坊派出所所长;

下列同志2006年3月任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朱谦同志任县良种场场长;

李国庆同志任县会计管理中心主任;

林四雄同志任县信息中心主任;

刘灿林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

  佳同志任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下列同志2006年5月任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李柏科同志任县法制办副主任;

尹晓武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陈小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冯建辉同志任县公安局荷塘派出所所长;

  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六市派出所所长;

王志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湖上派出所所长;

张方清同志任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所长;

刘治和同志任中学副校长;

吴辉华同志任坊楼中学校长;

刘炎清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职务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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