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聂晓葵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免去肖放萍同志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2006年1月26日
主题词:干部职务任免 聂晓葵等 通知
抄 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纪委、
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6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