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银娥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程同乃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机关事务局局长职务;
彭稳健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科技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李水林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刘林生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农业局
副局长(正科)职务;
刘学军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
韩晓刚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徐毅同志2008年4月试用期满,任县公证处主任;
刘金铭同志2008年5月试用期满,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
罗金明同志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伟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科)职务;
王元泉同志县大乐坪林场场长职务。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