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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莲办发[2007]4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7-4-9 10:53:36   来源:县委办

    (二)调查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县综治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整治台帐。
    (三)制订集中重点整治方案。各成员单位根据台账,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部门主管就由哪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制订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方法步骤和措施。
    (四)真抓实干,密切配合,抓出成效。一是按照“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按照责任分工的方式根据项目台账,采取整治一个、交账一个、结账一个的方式,实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目标管理。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各部门要具体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实实在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二是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定期召开联席会,根据各职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三是执法即时联动制。当单独执法有困难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要推诿、扯皮,确保实效。四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整治后又出现反复、久治不愈的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五)逐步完善机制,在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防止反弹。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突击抓与经常抓相结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本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严格依法执法,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同时要讲究方法,文明执法。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校地联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制
副校长作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六)加强检查,严格考评。集中整治期间,县综治办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整治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组织和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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