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莲花县委办公室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关于开展网吧和游戏厅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3月30日
关于开展网吧和游戏厅专项整治的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网吧管理,严格规范网吧业主的经营行为,严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进一步消除网吧市场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通过严厉打击“网吧”、游戏厅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游戏厅,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条例》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从2007年3月1日开始,全县暂停新网吧的审批,暂停办理现有网吧的相关变更手续,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网吧实行关闭。 2、坚决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对2007年3月19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文化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文化部门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电信部门要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工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3、加大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的规定,加大对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音乐茶楼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整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整治以学校设备经营网吧的行为,制订措施,对校园内的电子阅览室实行有效监督、管理,引导学生健康上网,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一律不准进行经营活动或变相经营活动。 4、严厉打击利用网吧、游戏厅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赌博游戏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实名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于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用的行为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5、加大对网吧、游戏厅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的整治力度,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网吧,公安机关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整顿还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和安全出口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9日至3月24日) 充分利用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利用宣传车在全县巡回宣传,在重要位置悬挂醒目横幅标语,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通告,散发宣传单。在县电视台播发公告、宣传口号等。 2、集中整治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成立莲花县网吧和游戏厅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县文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电信公司抽调专人组成,其中县文广局8人,县教育局8人,县公安局2人、县工商2人、县电信公司1人,县消防大队1人,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各单位被抽调的人员要求在3月25日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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