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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
要全面掌握和认真研究党章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完善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组织制度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今年,全县将进行乡党委集中换届。在换届工作中,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各级党委要把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工作机制统一起来,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选好人、用好人、配强配优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换届的监督检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
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的可靠手段,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才能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从严治党,首先就要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和纠正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状况。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最首要的、最核心的是政治纪律,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坚持制度创新,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加强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落到实处,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优良传统,特别是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和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广大基层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善待群众、服务群众,妥善处理人导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五,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法规制度,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要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