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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花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发[2007]5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7-4-9 10:32:59   来源:县委办

    选派干部在帮扶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其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帮扶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站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关心培养年轻干部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要顾全大局,严把标准,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推荐上来,为年轻干部全方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添砖加瓦,使其更好更快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莲花经济发展。
    有推荐对象的,于2007年4月10日前上报《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帮扶工作登记表》。凡被确定选派的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在选派期间,任何单位未经县委组织部批准,不得随意抽调选派干部。
     选派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所在企业的领导,牢记“两个务必”,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力求为企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使得自身得到锻炼提高;要扎实工作,热情服务,团结同志,虚心学习,廉洁守纪,争创好的工作成绩;要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知识,尤其
要学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管理知识,并把它自觉运用到为企业服务的工作实践中去。工作中具体要做到三点:1、认真学习,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尽快进入角色。2、充分履行职责:一是宣讲国家相关政策,帮助企业用好政策;二是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四是努力提高个人品德修养,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3、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督促所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附件: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帮扶工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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