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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莲发[2006]23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8 10:51:31   来源:县委办

中共县委  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和谐平安的重要保障。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县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本领。全县广大公民应认真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化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06年9月1日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从1986年到2005年,我县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完成了各个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宪法和法律基本常识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学法守法护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加强,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县进位争先争创一流的关键时期。为深入推进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进程,不断提高我县法制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人群的学法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理,夯实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更好地满足公民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的需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五五”期间的工作目标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总体要求,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从经济建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做到宣传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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