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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花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的通知
莲发[2006]24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8 10:52:25   来源:县委办

2、科学安排新立规范性文件项目,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坚持新立规范性文件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使地方规范性文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实际的需要。

3、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作程序,扩大制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公民旁听规范性文件审议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制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

(二)深化全民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国家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工作、安全生产、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我县“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全社会和全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

2、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园地、法制教育基地、法治传媒、法律服务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

2、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工作,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时予以修改或者撤消。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3、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实行行政问责制,建立行政首长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制度,有效防止公共财力的滥用。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1、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2、强化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增强法律监督效能,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3、健全对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推进审判、检察、警务、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五)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2、强化党委、人大、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强党的监督,充分发挥纪委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作用,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

3、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完善村民自治,形成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保证基层自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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