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乡: 《湖上乡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湖上乡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莲发[2006]17号),为了进一步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整合事业单位,调整职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减轻农民负担,湖上乡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湖上乡事业单位编制总额30名。 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职能调整 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划入乡政府管理,属乡政府下属股级事业机构,业务仍受县计生委指导。 (二)主要职责 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抓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搞好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孕前管理和县计生委要求的报表、药具管理,抓好环孕检工作,确保计生率、及时率等指标按县要求到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领导职数:设正副主任各1名。 2、事业编制:5名(岗位设置:计生医师、计生专干)。 二、国土资源管理所 (一)职能调整 原县土管局管理的土管所,更名为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乡政府管理,属乡政府下属股级事业机构,业务仍受县国土资源局指导。 (二)主要职责 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正确处理各部门、单位、个人因使用土地而发生的各种关系。统筹规划乡村建设,搞好集镇规划建设。严格查处非法用地现象,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领导职数:设正副所长各1名。 2、事业编制:4名(岗位设置:土管员)。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职能调整 原县农业局管理的农技站、农机站、经管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简称农业五站)和原县水务局管理的水土保持站合并,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划入乡政府管理,属乡政府下属股级事业机构,业务仍受县农业局和县水务局指导。 (二)主要职责 抓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产品更新、搞好动物疫病预防和检疫工作。搞活农产品流通,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领导职数:设正副主任各1名。 2、事业编制:12名(岗位设置:农技员、经管员、农机员、兽医员、水技员、动物防检员、水产员)。 四、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职能调整 1、原县民政局管理的民政所,更名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划入乡政府管理,属乡政府下属股级事业机构,业务仍受县民政局指导。 2、撤销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其职能并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大力推动乡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文化队伍,建立好乡村文化场所;健全有线电视网络,完善运行机制;搞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宣传残疾人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就业、扶贫解困。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领导职数:设正副主任各1名。 2、事业编制:6名(岗位设置:电视转播维修员、民政员、统计员、社会保障员、建设助理员)。 五、经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一)职能调整 原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的企业服务管理站更名为经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划入乡政府管理,属乡政府下属股级事业机构。 (二)主要职责 创办各种经济实体,搞好示范,鼓励能人志士创办企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领导职数:设正副主任各1名。 2、事业编制:3名(岗位设置:企管员)。
主题词:机构 编制 湖上乡 “三定”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军事科,县法院,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