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实施殡葬改革,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2006年,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在各乡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以下三个乡镇予以表彰: 第一名:三板桥乡人民政府; 第二名:荷塘乡人民政府; 第三名:南岭乡人民政府。 希望受到表彰的乡镇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为全县殡葬改革事业做出新的成绩。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努力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民政 殡葬改革 表彰 决定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