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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防冻减灾工作的通知
莲府字〔2008〕4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8-4-28 15:33:04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我县自1月中旬出现灾害性天气以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的天气不但没有好转迹象,而且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鉴于此,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冻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研究意见,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近期防冻减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确保灾害持续期间的市场供应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对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二、加强农作物、畜禽养殖、果林业的防冻工作,切实加强农业抗寒防冻工作,把农业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尽早部署,为今年的农业生产做好各项准备,争取农业生产获得丰收。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确保农产品供应充足。

三、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城乡老弱病残人群的救助,确保有病群众能得到及时医疗,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拒治病人。同时,要大力宣传冰冻天气如何预防感冒、冻伤、摔伤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病能力。

四、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灾情,主动解民困、分民忧。对受灾群众特别是特困人员要及时送上救灾救济物资进行帮扶,对边远山区的受灾群众要特别关心,不得疏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不挨饿、不受冻,确保不发生因冻灾冻死人、饿死人及因房屋倒塌压死人的情况,确保人心稳定、社会安定。

五、由于近日连降大雪,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灾害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房屋和棚架结构设施、森林防火及用电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 气象     防冻减灾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各

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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