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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花县二○○七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府发〔2007〕30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7-12-12 15:17:13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莲花县二00七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07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莲花县200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根据国务院、省、市残工委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我县2007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各类人群中最为特殊、最为困难的弱势群体,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居多,甚至还有人畜共居现象。因此,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解决其住房困难,改善其居住生活环境,是保障残疾人生存权、健康权与发展权的迫切需要,是县委、县政府关心弱势群体,坚持执政为民、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目标任务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江西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赣残工委字[2007]6号)分配给我县2007年的任务为123户。其中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补助的100户,地方自行补助完成23户。补助名额具体分配到各乡镇。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证新建或维修房屋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决定成立莲花县贫困

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残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国土、建委、民政、教育、农办、扶贫办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危房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书》,各乡镇对每户受益家庭都要指定一名乡(镇)班子成员挂点负责,驻村(片)干部重点协助,乡(镇)残联负责具体执行与综合协调,村委会(社区)干部负责安置、组织、监督、调处、协办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直、省市驻县各单位做好定点包扶村的危房改造户生产、生活和建房资助工作。县残联负责该项目的日常业务工作,协调处理县、乡(镇)、村(社区)及受益户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五、优惠政策

1、县、乡(镇)土地、建设部门全额减免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受益户的所有规费,免费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扶贫办、扶贫包村单位应积极引导,资助受益户掌握致富技能,发展生产,尽快脱贫致富;民政部门应把受益户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切实解决其生活上困难;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应向受益户倾斜。

3、县、乡(镇)教育部门应将受益残疾人家庭在读子女学

生优先纳入“一免一补”范围,并列为扶贫助学对象,动员学校师生对其学习、生活予以重点关照。

六、资金筹措

1、中央财政从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每户补贴2500元。

2、省财政配套每户补贴2500元,市财政每户按1250元补贴,县、乡两级财政分别按750元和500元补助,乡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按分配任务数直接划入社保专户管理。

3、凡未享受民政资助建房或深山移民户建房补助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可每户享受五级配套共7500元的补助。

4、受益残疾人家庭要通过邻里互助、亲友互帮等途径,千方百计自筹部分资金,以经济实用为标准,量力而行改造住房。

七、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重点是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状况和家庭成员状况,以确实贫困和确需改造为原则,选准受益对象,做好危房改造的具体执行计划,每户改造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中期落实阶段:10月16日——12月10日,重点是全面执行危房改造计划,妥善解决改造所需人、财、物问题,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组织村组干部、党员、亲友、邻里义务帮工帮劳,协调处理建房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保证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3、后期扫尾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主要任务:

1)对整个危房改造项目逐户检查验收;(2)协助受益户解决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困难,切实做好来年生产、生活规划,通过完善后续服务,引导其自我“造血”,脱贫致富。

八、项目要求

1、筛选好对象。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危房户、无房户、特困户、双残户优先的原则,筛选确定好对象。

2、抓好宣传。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多形式、多层次广泛深入宣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政策及实施项目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倡导扶残助残新风尚,扩大社会影响。

3、管好用好资金确保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项目资金专户,管好用好资金。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杜绝克扣、挪用、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4、保证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办要加强对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进度的督查,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县残联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重建。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危房改造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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