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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花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府发〔2008〕4 号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8-5-21 16:08:41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莲花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08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莲花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深化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政府为主导、农民群众为主体,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服务体系和和谐文化,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便民、助民、利民、安民、富民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培育农村社区组织,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领域,发展农村社区卫生,繁荣农村社区文化,美化农村社区环境,维护农村社区治

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管理工作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农民。以服务农民为宗旨,把满足全县农村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序,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强化政府的投入支撑。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形成有效的共建机制。

3、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各项活动,都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实现社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突出本地特色,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二、农村社区的划分模式、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一)农村社区的划分模式

结合我县实际,农村社区的设置以自然村落为基本单元,条件成熟的村落即为一个社区,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自然村均划定为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二)农村社区的组织机构

1、健全社区管理机制。社区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应以“一会六站”(志愿者协会、公益事业服务站、社会互助救助站、

环境卫生监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科技信息传递站)为主,并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设立社区党支部或党小组。此外,还可按照工作的需要,在充分征得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增设不同的管理组织,如老年协会、计生协会、村风民俗理事会等。这些组织的管理人员,均实行义务制,由村民公开选举产生。

2、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力量是志愿者,因此,培育一支健康有力的志愿者队伍是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目前生活在农村的老党员、老村干、老模范、老教师、老复退军人和无职党员及离退体干部职工等,这批人受党教育时间长,政治立场坚定,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他们主持公道,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致力扶贫济困,倡导社会新风,是农村基层社会的宝贵资源。因此,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切实引导这批人积极参与社区的管理,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成立志愿者协会,让他们自觉管理社区事务,主动服务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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