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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优化发展环境推行“十不准”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8-4-25 15:33:47   来源:政府办
    为打造一流的创业发展环境,该县规范行政行为推行“十不准”。即不准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乱检查、推诿扯皮、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强迫代理、指定供应商、刁难报复企业、接受企业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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