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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国家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公告
莲 花 县 人 民 政 府
 莲花县政府网站 www.zglh.gov.cn   更新时间:2006-11-1 10:09:21   来源: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做好我县今年的中晚稻收购工作,稳定粮食市场,保护广大种粮农民利益,根据赣发改经贸字[2006]1187号《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启动并执行国家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

一、全县确定七个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敞开收购中晚稻。

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为到库价格每市斤0.72元,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等级差为每市斤0.02元。对质量未达到国标三等标准的粮食,必须由收购企业自行整理达标后方可收购入库。

三、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起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0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内,当市场价回升到最低收购价之上时,可停止预案的执行。

四、县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足额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粮食企业不得向农民打“白条”,禁止限收、拒收农民销售的粮食。县粮食局、工商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技监局等单位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五、按最低价挂牌收购2006年中晚稻的企业是:

大山岭国家粮食储备库(省指定收购库点)

坪里粮油购销公司    (省指定收购库点)

高洲粮油购销公司    (省指定收购库点)

坊楼粮油购销公司    (省指定收购库点)

良坊粮油购销公司    (省指定收购库点)

路口粮油购销公司    (省指定收购库点)

升坊粮油购销公司    (县定延伸收购库点)

特此公告

 

 

00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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